2016年11月13日 星期日

同志家庭小孩的身份認同危機?

朋友問我對這篇文章女同性戀小孩:「我想要一個爸爸,難道這是恐同嗎?」(參見最下文)的看法以及我會如何帶領學生討論此篇文章?

正在出考題的我,仍然試著回應朋友的問題:

1、可以從多元價值和單一價值來討論。一般人對於非我族類,通常會抱持疑慮和恐懼來對待。

舉例來說,多元性別遇到的處境一向不友善,那麼是誰對他們不友善?無知或價值較單一的人,看見身旁的性別不是男生就是女生,於是他就堅信世界只有這兩種性別,如果有人敢主張自己是第三種性別或表現出他不能理解的性別樣貌,他會開始憤怒。

再舉例來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就是典型的單一價值。

所以一個不喜歡讀書的孩子在多元價值的家庭或單一價值的家庭裡,何者可以容許孩子做他自己?

很多社會新聞一再呈現,在單一價值的家庭(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孩子,在不被理解的情況,最終無路可走的選擇輕生。但其他家庭願意選擇尊重孩子、理解孩子,陪伴與傾聽,讓孩子根據其天賦、性向做他自己,例如唐鳯。

重點在於歧視這件事,是受歧視者應該負起主要責任或歧視的人應該負起主要責任?

如果一個社會價值過於狹隘、過於單一,而一再抹殺多元異質的存在,他只會造成很多痛苦(自己受苦、旁人受苦),而他會一直認為痛苦解除的方式就是消滅(多元異質的)這些人事物,不願意思考改變自身的單一價值框架。

文中的兩位媽媽(同性戀)有沒有可能造成作者米莉‧芳塔娜(Millie Fontana)的身心傷害呢?有可能。但這是因為作者有兩個媽媽的緣故嗎?或者還有其他原因呢?比如說,她的痛苦在正典的異性戀家庭就不會出現嗎?許多家庭因為雙親的離異,成為單親家庭或其他更多元的家庭樣貌而顯然欠缺父親或母親角色時,他們能不能被視為一個家?或法律、社會能不能給予相同的支持與協助?而不是歧視與指責?

也許作者的兩位媽媽真的就是帶給作者深切的苦痛,但這到底說明了什麼?是失去父親的角色楷模?還是母親角色的失能或不適格?還是我們就是對同志的親職角色特別嚴苛?而這些嚴厲指責的背後,只是因為我們很關心所有孩童的權利?

同志和所有人一樣,充滿各種價值認同以及各種偏執缺陷,有些擁抱多元,有些不然。並不是我是受害者,我就不會加害別人。

如果有孩童會在異性戀家庭中受創,那麼當然也會有孩童在同性戀家庭受創,關鍵在於如何避免或減少這些傷害,不是嗎?而不是藉此來攻擊特定的家庭型態,當我們這麼做時,真的是在為這些家庭的子女設想?

我們(教師)要改變的是因無知而產生的歧視,讓更多人願意看見多元異質的社會事實。

無論我們喜不喜歡,多元異質的社會一直都存在。所以同志家庭當然也可能會傷害到子女,就如同異性戀家庭。但奇妙的是成長於異性戀家庭的孩子認為自己被傷害時,他不會說,都是因為父母是異性戀才造成他的傷害。

事實上,更多傷害(家暴)或通姦、小三、外遇等事件都是來自異性戀,但同樣的事也會發生在同性戀當中,新聞卻只會就後者的性取向來作文章。

作者米莉‧芳塔娜(Millie Fontana)如果有被傷害,這是(因為)同性戀媽媽的關係嗎?有沒有可能還有其他原因呢?為何她只歸因於此?

之前我讓學生看了一篇文章...「沒親屬證明,媽媽大體險領不回」。

這篇文章的作者一樣沒有爸爸啊,事實上所有家庭都不是子女可以選擇的。許多家庭的失能或缺少某個親職角色都大有人在,但為什麼異性戀家庭中,子女(或社會)很少去質疑父親角色或母親角色的缺席是因為異性戀呢?

(友人問:米莉‧芳塔娜(Millie Fontana),或說每個人,某種程度都無法選擇自己成長的環境。而環境形塑了我們,而這樣的我們,會有感受,這不是理性層次可以解決的。所以她對於父親的欲求,是不能被否認的。)

沒錯啊,但異性戀家庭中,也有類似的狀況。很多異性戀家庭,父親角色的存在或不存在造成很多子女的傷害。所以,我可以說都是異性戀家庭造成我的傷害嗎?

所有孩子都不能選擇家庭。重點是家庭的本質或基本條件到底是什麼?尤其當一個家庭失去相關功能時,社會該如何協助未成年子女?家庭的健全與否真的是建構在特定性取向的家長身上嗎?而不是其他例如貧富差距、工時過長(勞動權益的不足)導致親子相聚困難等因素上?

很多人都會把異性戀看成家庭的基本條件,但真的是這樣嗎?道理何在?假設有個家庭彼此互相照顧,支持陪伴孩子,但不是(主流)異性戀家庭,可不可以?像「沒親屬證明,媽媽大體險領不回」一文所說的,生父、生母都跑了。反而是生父的原配照顧作者長大。她們算不算是一個家?

太多孩子都受到不當的對待與照顧,他們都來自異性戀家庭。一個孩子輕生了,沒有人責怪他的父母是異性戀。但如果有個孩子來自同志家庭輕生了,妳猜新聞會怎麼報導?

什麼是歧視?就在這些文化氛圍中。

(以上,個人觀點,歡迎對話)

2、如果要帶學生討論這篇文章,我會提出幾個問題讓學生思考:

(1)作者的主要觀點為何?有何依據?

(2)請試著對文章提出一個反駁或問題。並說明理由。

例如,哪些家庭可能缺少父親角色?她說,婚姻並非為戀愛而設計,是為家庭而生。道理何在?那麼頂客家庭可以存在嗎?黃昏之戀呢?

(3)造成家庭中的孩童不幸的原因有哪些?這些因素和父母的性取向有直接相關嗎?

(4)父母的角色一定是刻板的嚴父慈母才會幸福嗎?

(5)父愛和母愛的差異性是什麼呢?


(6)人只能從父母身上模仿來產生自我價值嗎?


女同性戀小孩:「我想要一個爸爸,難道這是恐同嗎?」
作者Kairos |  – 2016年11月9日 今年在澳洲國會公開反對同性婚姻的米莉‧芳塔娜(Millie Fontana),在一對女同性戀的家庭長大。從小被剝奪擁有父親的權利,成長中缺少爸爸使她在身份認同上產生困惑。
面對許多外來者抵毀她忘恩負義、不珍惜兩個母親的愛等等漫罵,她表示自己能站在台上分享,早經過兩位媽媽及親生父親的支持。「冒著被歧視的風險,我的媽媽們仍給予我最大的支持。她們愛我,亳無疑問。」芳塔娜從不否認自己來自一個被愛的家庭,但她想向外界傳達的是:愛並非沒有差別。
「爸爸媽媽這是小孩的基本權利,不應由少數人改變家庭的結構。」
婚姻平權是大人的世界 不屬於小孩
芳塔娜不只一次重申,她尊重任何異性戀或同性戀的關係,不過她也坦言婚姻並非為戀愛而設計,是為家庭而生。「如果戀愛就能結婚,我認為說這句話的人無論性傾向為何,都不適合結婚。」
她以自身為例說,她就是藉由第三方(按:意指捐精或代孕)所生下的小孩。她特別用「訂作兒童」的字眼來形容這是一場交易。大人為了平等獲得一個可愛寶寶,小孩沒有任何選擇。但她坦言最不能接受的是一堆刻意扭曲的謊言。
「我聽過LGBT的片面說詞是,小孩並不在乎他們的家人是誰。男女角色可以互換。」如果獲得小孩是為了滿足自己,那未來一連串的謊言也不就足以為奇了。她表示特別是在上學之後發現大部份的同學都有爸爸媽媽時,對家庭的結構產生疑慮,但兩位媽媽都不願告訴她爸爸的存在、學校也是。
「對我而言,平等就是知道真相,而不是過濾後的資訊。」
LGBT是政治正確的選擇負面的聲音都不該存在
面對外界的撻伐,芳塔娜失望地表示:「我想要一個爸爸,難道這是恐同嗎?」她說,的確有不少單親或同性家庭小孩長大後有出類拔萃的表現,但這並不代表小孩不需要父母。或渴望有父母親的小孩就被貼上「恐同」的標籤。
「LGBT不能拿幾個案例,就說所有的彩虹小孩很快樂,那是不公平的。」她表示,沒有爸爸造成她在成長過程中飽受負面情緒困擾,這些感覺並不是想像出來的,為什麼LGBT卻要她噤聲?
事實上,LGBT群族打著同二代可以幸福快樂又穩定來自樣本極少、沒有經過長時間研究的統計數據。目前為止,品質最好的研究來自1986年美國縱向女同性戀家庭研究(National Longitudinal Lesbian Family Study),針對154位女同性戀母親及78位青春期的孩子調查。仍是樣本數少並缺乏男同性戀家庭的研究。
男女角色可以互換 芳塔娜:這才叫歧視
芳塔娜說,LGBT團體也宣傳「父母角色可替換」的說法,似乎是推翻過去家庭的研究結果。她認為,LGBT漠視父親及母親的互補功能是「去性別化」,是不是也算一種歧視?
耶魯醫學院布魯博士(Kyle Pruett)及全球知名心理學家亨特博士(Brenda Hunter)都曾公開表示父母會提供不同種類的愛。父親往往會訓練孩子獨立及冒險,而母親會給予安定及公平。布魯博士甚至說,嬰兒8週大的時候,就可以辨別父母,各別產生不同的互動模式。
青春節尤其更加明顯。進入密友期後,小孩會透過父母的相處發展人際關係。美國社會學雜誌(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研究父親的重要性及母親的地位時表示,孩童從父親與母親相處中學習對待女性的方式;而從母親身上學習到如何健康看待男性並設立界線,彼此功能及角色無法互換。
歐巴馬視同婚為人類演進 相關研究數據卻不足
美國總統歐巴馬在任期內推動各類的LGBT政策,並視其為人類歷史大演進。芳塔娜認為,過去美國許多針對一夫一妻的家庭均累積四十年以上、統計超過390個的家庭的研究,卻因美國趕著推行LGBT議程被視為「過時」或被不成熟的研究所取代,最後任由媒體大肆宣揚,告訴社會大眾非客觀的事實。
芳塔娜不避諱地說,「演進」是自然發展而非外力干預。顯然在美國蓬勃發展的LGBT議題都由政治主導,先以人為介入再包裝告訴大眾「一切都是自然而然」,讓她不禁詢問,一小群激進人士何以大聲地說代表全同性戀群族,改變家庭結構?
演說最後,芳塔娜再次大力反對政府推動婚姻平權,並要求政府拿出配套的兒童權益法案,讓孩童不淪為婚姻平權下的犧牲品。(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2 則留言:

  1. 郭老師這篇文章太棒了,我拿來參考使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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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祥儀,很開心這篇文章能被妳看見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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