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人民參審學思達

今天一整天前往高雄地方法院參加研習,雖然沒機會在地方法院「人民參與審判」研討會上發言,但還是把想說的話在此說一說:


這是我在研討會現場用手機app製作的心智圖,希望自己的發言能更有系統脈絡,可惜最後始終沒機會說話。

我是公民老師,這幾年教育圈有一波翻轉教學的風潮,相信在座的各位應該有聽過。

什麼是翻轉教學?有人說,就是回到學習的本質。一些老師試著反省教學該如何做,才可以讓學生的學習更有效。

這表示過去的教學忽略了什麼。有人認為是教師一直講述、一直填鴨,忽視學生的學習困難與需求,太過教師自我中心。於是一些老師試著採取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策略,這些策略像是更重視體驗、活動等課程對於學生的重要意義。或許在座的可能還聽過桌遊,這樣的說法。這些概念一點都不新,每個世代都有這樣的老師帶著學生這樣學習。這些老師或許不被主流看見,但他的學生總是深深記得。

很有趣的是,法律界這幾年也開始興起「人民參審」的風潮。所以今天我們才會在這裡相見。



教育圈吹起了翻轉教學,不曉得我們可不可以這麼稱呼人民參審的這股風潮為翻轉法庭呢?

在我看來,二者意外的相似。翻轉教學,反省的是教師與學生之間的角色與關係。翻轉法庭,會不會也是一樣在探索法庭與公民之間的角色與關係呢?

以前的教師高高在上,卻遺忘了他的角色是為了學生的學習而存在。

以前的法庭高高在上,是否同樣遺忘了他的角色是為了公民追求正義而存在?



邀請學生在教學現場可以有更多的參與,不是為了放棄教師的職責,而是我們慢慢理解,知識只有在具體的情境中予以運用才有意義。

那麼,邀請公民在法庭參與更多,也不是剝奪法官或法學專業工作者的權力,而是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的正義從來就不是一種象牙塔裡抽象的符號,它比較是公民社會、庶民社會具體情境的感受與體會。脫離人民情感的公平正義是沒有意義的,當然這不意味著是完全順從人民的意志。

學生也好、公民也好,也許專業知識不足,但他們都可以學習,透過與專業者的對話、引導而成熟。甚至另一方的教師或法庭反而可以從彼此的互動與對話獲得反思、看見盲點的機會。亦即雙方都能從共同參與的歷程中受益。

下午的講座警大林裕順教授提到他在上午觀審時看到的一個點——作為重要罪證的毛巾居然只有數字呈現(24公分*26公分),檢辯雙方沒有人想過要把它具體的呈現,這條毛巾如何能夠作為一條殺人兇器,如何能夠塞入一個人的口腔當中?或許因為這是準備程序階段,所以還不需要這麼做。



上午觀審時,我和林教授一樣,不約而同都注意到這個點。

這會不會是一種具象的匱乏?

教師不知道學生為何學不會、為何不想學?因為我們忽略了,對學習者來說,具象的學習體驗其實有無比的重要,教育心理學的理論與實務不斷強調這件事。但教學現場,還是有很多老師不斷忽略這件事,似乎認為只要一個概念講得夠多,學生自然就會學會。好像就是說,教一個人騎腳踏車或學游泳,只要用說的就能教會對方。

作為一位法官、檢察官、律師,會不會也有這樣的傾向?法律用語的高不可攀,司法的難以親近,會不會就是這樣對於具象的匱乏呢?

忍不住想再多說一些,下午的研討會作為一種法治教育的具體實施會不會也有類似的問題呢?

如果在座的各位都同意法治教育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一環,那麼請教大家最好的做法只是像今天下午的研討會形式嗎?會不會還有更有效的會議方式呢?法治教育其實需要兩種專業,一個是法學專業,但另一個是教學專業。關於教學作為一種專業,今天你們特別邀請了這麼多教師來到現場,卻沒有試著讓我們參與,讓我們有貢獻的機會,這是多麼可惜的事。

註:今天下午的研討會共三小時,主講人的講述以及與談人的補充就佔用了三個多小時,與會人士將近八十多人,卻只能看著密密麻麻的投影片單向聽講,實在稱不上是很有效的學習體驗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小改變,大成效:遊戲化情境課程分享】

  今天前往嘉義輔仁中學分享「遊戲化情境課程設計——學思達與師生對話」。 整個過程總共90分鐘。 我將課程分成三段來進行。 第一段我只問了一個問題,現場的老師如何在學生學習動機低落的時候,引發學生的學習? 也就是如何讓學生從「被動學習」轉變成「主動學習」? 請現場老師兩兩分組,花...